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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新合作广场 三期工程结算审计招 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10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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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瑞博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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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三期工程结算审计招 标公告
 河北   2017-04-07
1. 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三期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 标人为承德县新合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三

期项目结算审计单位进行公开招 标。
2.招 标工程项目概况
2.1招 标范围: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三期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结算审计。
2.2项目地点:承德县下板城镇
2.3工期:60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为保证项目工期及质量,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针对承德县新合作广场

二期工程结算审计、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三期工程结算审计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的负责人。
4.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时间为2017年04月08日至2017年04月12日(09:00~11:00,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招 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6. 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并附一套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用复印件加盖公章替代原件,证

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审

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

专业)(6)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7.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 标文件。
8.评标办法详见招 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武 月
手 机:13716736235
邮 箱:wym1101060130@163.com

 

联系人 武月
13716736235 739403834
y110106013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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